从郑州市政府获悉,《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出台,鼓励社会各界建设固定、临时停车场,最高每泊位补助2.2万元,力争2016年年底前基本实现静态情况下一车一泊位。
按照规划,郑州市中心城区应建设169.4万个停车位,除去现有的50多万个和开发项目配建的98.9万个,大约还需要建设公共泊位20.5万个。《意见》要求利用公共绿地、公园、游园、学校操场的地下空间和暂时闲置工地建设公共停车场,同时明确了奖补政策,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%。
具体泊位奖励政策如下:独立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,每泊位补助2.2万元,附建地下立体机械式公共停车场,每泊位补助2万元;停车楼每泊位补助1.4万元,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5500元,垂直升降式机械停车库每泊位补助8700元;地面停车场不依附任何建设项目,使用达到两年以上的每泊位补助500元;临时停车场规模在100个以上的,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每泊位补助150元,在经营终止时一次性补给。
同时,郑州市鼓励单位、社区居民楼院利用自有用地新建对外开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,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基础上每泊位补助5500元。